规范网络平台知识产权服务——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时之四
近年来,随着新模式新业态的发展,“互联网+”知识产权服务已经成为知识产权服务的重要业态,其在快速发展、助力创新创业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经营的行为。“蓝天”行动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充分履行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职责,本着“审慎监管,包容发展”的原则,创新智慧监管模式,实时监测网络平台知识产权服务状况,以规范运行、诚信运行为目的,引导网络平台依法开展业务,有效规范了平台知识产权服务行为,进一步营造了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
(一)集中治理电商平台商户违法开展专利代理行为
2019年新修订的《专利代理条例》对“黑代理”行为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进一步要求“专利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平台宣传、承接专利代理业务的,……应当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执业许可证等信息”。《电子商务法》也明确了有关电子商务经营者和平台经营者加强行政许可信息提交、审核的义务规则。
“蓝天”行动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对有关电商平台主动监测发现,一些平台商户违法发布专利代理业务信息,涉嫌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及时组织有关地方局对相关电商平台进行约谈整改,要求充分履行平台责任,依法规范“黑代理”行为。约谈后,有关电商平台迅速整改,共整体下架商户109家,删除了1221家商户的3062条商品链接。
通过约谈整改,电商平台举一反三,还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升级监控技术,加强对新入驻商户专利代理资质的事前审核和实时监测,开发亮证产品,持续在线公示商家资质证明。优化监控策略,对以错放类目、“改头换面”方式逃避监管的行为加强监测和管控,着力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体系,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知识产权服务环境。
(二)规范知识产权服务网站线上商标代理和交易行为
2019年新修订的商标法以及新发布的《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中,进一步明确了商标代理机构依法规范经营的相关义务,针对代理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申请注册行为,明确了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罚款直至停止受理其办理商标代理业务的处罚规则。
2020年,在将商标代理监管纳入“蓝天”行动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坚持引导和规范新业态知识产权服务健康发展的理念,对商标代理和交易量较大的9家大型知识产权服务网站进行重点监控,监控发现各有关知识产权服务网站存在着“为不同委托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相同商标”、“接受委托在本平台上代理交易涉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申请商标”、“假借官方名义收取委托人费用”、“宣称可加急商标注册申请”等违法违规行为。
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有关专业机构和司法鉴定机构,借助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电子存证等技术,及时对违法行为固定证据27组,并组织有关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相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行约谈。约谈整改后,有关平台下架了正在交易的涉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申请商标160余万件,涉及各类市场主体2500余家,删除涉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网站页面10余个,有效规范了网络平台的商标代理和交易行为,为促进“互联网+”知识产权服务新业态的良性发展,倡导良好的行业发展理念起到了重要作用。
通过约谈整改,知识产权服务网站明确了法律法规规定和责任义务要求,针对为不同委托人提交相同商标申请问题,完善操作规范,优化数据系统,自动内查、比对、拦截相应的商标申请;履行告知义务,做好客户关联关系资料收集工作;增加人工审核环节,从源头上规避同一商标对应不同申请人的代理行为。针对代理交易涉嫌恶意申请商标行为,改进交易审核流程,提高审核标准,对平台上的拟售商标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的立即删除。针对假借官方名义收取委托人费用以及虚假宣传等问题,已删除网站中相关页面,并完善新上线页面的审核规范,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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